溫室工程竣工之后,關于保修期限和范圍的界定是這樣的。
工程回訪和維修是整個工程質量的延續,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應調查掌握工程質量情況,了解業主的要求,及時解決發現質量問題,為確保工程質量做好竣工后的服務工作。
保修期限和范圍
(1) 保修范圍:我單位作為總承包商將負責對整個工程進行保修,其中自行施工部分由我單位執行保修任務,對指定分包單位施工部分,則由公司組織督促分包商執行保修任務。
(2) 保修期限:按建設部2000年80號令《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執行。
(3) 工程回訪在工程保修期內每月回訪不少于一次,收到建設單位維修通知后兩日內及時到建設單位了解情況做好維修工作。
(4) 工程回訪或維修期間:由生產主管部門建立本工程回訪維修卡,根據情況安排回訪計劃,確定回訪日期。
(5) 維修人員由公司派出,項目經理應對維修負責。維修人員按維修任務中的內容進行維修工作,當維修任務完成后,維修人員將業主確診的維修任務書返回工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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